关于推进2017年“青字号”系列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3日

各非公企业:

    按照团区委工作部署,为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团员青年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各行各业的工作中,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新区改革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基地团委组织开展2017年“青字号”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园区发展中心工作,在广大青年群体和生产建设一线中开展好“青字号”系列创建工作,引领广大青年在各项“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园区发展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类型及内容

1.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应是以建制稳定、面向大众的窗口、服务类青年工作集体为主体,一般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岁的负责人。一是要制定创建方案,拟申报集体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创建方案,成立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号长及成员,确定创建目标、创建举措,公布创建承诺、创建口号等,邀请所在单位一名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指导员,邀请一名本单位以外人士担任观察员;二是广泛开展创建动员,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内部媒介平台,鼓励号召青年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在单位内外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三是积极实施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审批(见附件1)。

2.青年岗位能手(标兵)创建工作。按照团市委统一部署,在园区各相关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一线,推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一是要以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为统揽,以青年人才培养为目标,积极选树宣传行业青年典型,有效提升一线青年员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二是要把生产一线青年员工作为主体,将业务技能精湛作为评价青年岗位能手的核心要素,把岗位文明程度和岗位业绩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青年员工提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推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不断向各行业领域基层团组织拓展。同时,要注重借助行业团组织力量,在其所联系服务的经济或社会组织中开展好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四是积极实施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审批(见附件2)。

3.青年突击队创建工作。建筑施工生产制造、金融商贸、公共服务等其他行业中,把组织带领青年安全、优质、高效、环保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青年集体作为创建对象,不同类型的突击队参评条件不同。项目管理型青年突击队两年内承建的工程须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以上荣誉称号或文明安全工地称号;科技攻关型青年突击队的科技成果两年内须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附所获荣誉复印件);生产型青年突击队(以生产一线青年骨干为主体、以工班为单位组建的青年施工、生产组织)工班青年职工比重应占60%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注重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合格率;劳务型青年突击队所在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施工资质,且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管理型青年突击队队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突击队员由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及主要职能部门管理骨干组成,注重企业经营管理及经济效益。除以上类型外,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申报应急抢险型、公关宣传型等不同类型的青年突击队,符合创建条件的均应开展争创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实施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并上报审批(见附件3)。

    三、时间及步骤

     2017年1月至201712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1月—3月),年初,在全园区范围内,号召各级团组织引领带动青年群体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表于320日前上报;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4月—9月),按照具体创建要求,各单位(集体)展开创建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上报、资料留存、影像归档等工作;

第三阶段:考察交流阶段(9月—11月),团区委将对创建单位(集体)进行走访考察,并搭建好创建单位(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对于创建工作收效较好单位(集体),组织其他创建单位(集体)进行交流学习,推动后续创建工作开展;

    第四阶段创建评审阶段(11月—12月),年底,团区委根据各个创建单位(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评审工作。

四、申报及备案

    各类“青字号”系列创建工作,要按照创建工作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创建工作,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争创相关工作。其中,往届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由团区委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集体继续挂牌,并填写复核汇总表(见附件4)。以上各材料于20173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申报表、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推荐表、优秀青年突击队登记表、2017年度北京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核汇总表)报送至团区委组织部。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年争创活动,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安排,团区委已成立“青字号”系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团组织在具体创建工作中,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支持,成立由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任人)组成的青年争创活动专项领导小组,设立牵头人、队长等兼职工作岗位,启动相应的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重发掘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青年大兴”微信公众平台、大兴信息网、团区委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所有“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每年上报不少于5篇信息,“青年岗位能手(标兵)”每年上报不少于3篇工作、活动信息。各单位要督促指导“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应用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维护好基本数据,及时录入集体创建有关栏目,真实全面反映创建过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在深刻理解和把握创建要求的基础上,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凸显自身的优势和亮点,打造品牌效应,引导青年群体在行业内奋发有为、积极向上,在不断创新中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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